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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法治教育研習-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 25日縣府大禮堂舉行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7-05-25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5.25
為提升各單位、所屬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人員法治素養,縣府行政處今(25)日於縣府大禮堂舉辦「107年法治教育研習-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期望透過本次法治教育研習,增進與所屬機關及各公所行政業務之聯繫及互動,並藉由精進公務人員國家賠償法學知識,落實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提升人民對政府公權力之信賴,以創造安居樂業之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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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表示,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為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之一環,公務員除應嫺熟業務上主管法規之外,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或從事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時,應對國家賠償法之規定有一定認識,以避免造成人民自由、權利、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害,致生國家賠償責任。

本次研習聘請葉雅婷律師講授,葉律師是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中正大學法學碩士,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科及律師高考及格,曾在公務機關擔任法制人員,律師執業年資九年,法律實務經驗相當豐富,也常在各公務機關講授法律課程,是非常優秀的國家賠償法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