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2日至民國113年5月2日止,共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本府城鄉發展處及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展覽30天,並訂於113年4月19日上午10時於虎尾鎮公所虎尾廳舉辦說明會。
三、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將意見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俾供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之參考。
四、提出意見之格式用紙請在公開展覽說明會索取或相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索取。
五、計畫書、圖請逕自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http://urbangis.yunlin.gov.tw)下載及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