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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修正「雲林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廢止「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制定「雲林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
修正「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雲林縣政府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販賣第一級毒品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未到庭證人警詢陳述之證據能力案(二)】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1號【選舉幽靈人口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0號【虛增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金額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9號【搜索律師事務所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誹謗罪案(二)】
112.6.9總統公布增訂、刪除並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成立廠場企業工會案】
112.5.31總統公布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
112.5.31總統公布增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6號【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5號【證交法公開收購之空白刑法案】
112.5.3總統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四百十六條條文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3號【公職年資併社團年資案】